校创业〔2025〕64号
校内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指导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武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管理办法》(武工院〔2021〕18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充实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富有爱心、责任心,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熟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某领域较成功的创新创业经验,或有辅导创业者创业成功的经历。
校外创新创业导师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申报,校内创新创业导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来,在创新创业方面获得省级以上成果和奖励;
(二)近三年来,担任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方面项目评审专家或社会兼职;
(三)近三年来,指导过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项或指导学生参加创业孵化项目、创新创业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并取得优异成绩。
二、申报对象
(一)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任务的教师;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导师;
(三)符合条件的在职教职工;
(四)校外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法律顾问、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充实工作,组织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校内外专兼职教师积极申报;
(二)有创业经历、可提供创业帮扶指导或参加各类创业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校内外优秀人才优先推荐申报;
(三)同等条件下入库导师指导的项目或比赛优先立项或推荐;
(四)承担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任务的教师优先选择导师人才库中的教师。
四、申报流程
各学院收集整理推荐导师相关信息材料一式两份,于2025年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注意:已申报的教师无需重复申报)。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武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
2.《武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推荐导师的原始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如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材料;
4.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头像,格式为JPG,大小在5-80K之间)。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27-88156507,邮箱:1204574486@qq.com。
附件:1.武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申报表
2.武昌工学院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5年10月30日